东兴市公安局决定对在年依法查扣的涉牌涉证和非法改(拼)装车辆分批次进行集中处理。请年5月份前(含5月)被依法查扣的车辆车主或车辆当事人于年2月14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按照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处理流程如下:
一、车主或车辆当事人前往车辆所在的停车场进行车辆信息核对。
二、凭处理确认凭证、暂扣凭证前往城东派出所、城北派出所、东兴边防派出所或江平边防派出所进行“三采”。
三、凭“三采”凭证、处理确认凭证、暂扣凭证和有效证件前往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交回处理确认凭证,签订承诺书,处理后领取放行条。
四、车主或车辆当事人凭着放行条领取车辆,并自行联系东兴市内有资质的车辆修理厂,将非法改(拼)装部分进行拆解,恢复车辆原貌。自领取车辆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查验岗(核对组)复核。
年5月份前(含5月)被依法查扣的车辆信息已在东兴电视台、东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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